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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诚天枢AIOS平台数据处理协议
更新日期:2026年8月25日
生效日期:2026年8月25日
本数据处理协议(以下简称“本 DPA”)适用于你或你所代表的企业、组织(以下简称“委托方”)使用联诚天枢AIOS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服务”)创建、发布、运行智能体、应用、工作流、插件、API、低代码应用或其他服务,并委托联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受托方”或“我们”)处理委托方控制的个人信息或其他用户数据的场景。
本 DPA 是《联诚天枢AIOS平台用户协议》《联诚天枢AIOS平台隐私政策》以及双方另行签署的服务合同、订单、工作说明书或数据处理文件的组成部分。如本 DPA 与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不一致,以双方另行签署且明确优先适用的文件为准。
一、角色与适用场景
- 当你作为平台访问者、注册用户、开发者或企业成员使用本服务时,我们通常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,按照《联诚天枢AIOS平台隐私政策》处理你的个人信息。
- 当你使用本服务处理你的客户、员工、合作方、终端用户或其他个人的信息,并由你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时,你通常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,我们在必要范围内作为受托处理方,按照你的合法指示处理相关数据。
- 委托方应确保其向本服务提交、导入、上传、同步、调用或授权处理的数据来源合法,已取得必要同意、授权或具备其他合法处理基础,并向个人信息主体完成必要告知。
二、处理对象、目的和期限
1. 处理对象
受托处理的数据可能包括:
- 最终用户在智能体、应用、工作流、插件、API、表单、审批流、消息渠道或其他入口中提交的信息。
- 委托方上传或同步的业务数据、文件、图片、音视频、表格、数据库记录、知识库内容、记忆内容、日志、回调数据和接口请求数据。
- 为完成委托方配置的模型调用、插件调用、工作流执行、任务执行、消息推送、结果展示、审计追踪和故障排查所必需的输入、输出和上下文。
2. 处理目的
我们仅为以下目的处理委托数据:
- 按委托方配置提供智能体、AI 编程、低代码应用、工作流、资源库、API、SDK、任务中心和企业协作服务。
- 完成委托方或其授权用户发起的存储、检索、解析、生成、推理、调用、发布、回调、导出、删除和审计操作。
- 保障服务安全、可用性、稳定性、故障排查和合规审计。
- 履行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、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。
3. 处理期限
处理期限以委托方使用本服务的期限、数据保存配置、订单或双方协议约定为准。服务终止、处理目的实现或委托方依法要求删除时,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、双方协议和平台能力删除、返还或匿名化处理委托数据,但法律法规要求继续保存的除外。
三、处理活动和处理方式
根据委托方使用的功能,我们可能采取以下处理方式:
- 收集、接收、读取、存储、备份、复制和传输数据。
- 解析文件、抽取文本、分段、索引、向量化、检索、排序和聚合。
- 调用模型、插件、工作流、数据库、知识库、记忆库、消息渠道、回调地址或第三方服务。
- 生成、展示、下载、导出、同步、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结果。
- 记录运行日志、审计日志、错误日志、调用链路和安全事件信息。
我们不会超出委托方合法指示和本 DPA 约定的目的处理委托数据,也不会将委托数据用于与提供本服务无关的目的,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委托方另行授权。
四、委托方责任
委托方应承担以下责任:
- 明确数据处理目的、范围、规则、保存期限、权限配置和最终用户告知方式。
- 确保数据来源合法,已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或权利人的必要授权、同意或具备其他合法性基础。
- 不向本服务提交违法、侵权、超范围、无授权或与使用目的无关的数据。
- 对其创建、发布和运营的智能体、应用、工作流、插件、API、表单、审批流和消息渠道承担合规责任。
- 根据业务风险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、算法备案、安全评估、数据出境评估、上线审批或其他法定程序。
- 合理配置组织、成员、角色、权限、空间、资源授权、回调地址、API 凭证和发布范围,避免越权访问和数据泄露。
- 及时响应个人信息主体请求,并在需要我们协助时向我们提供明确、合法、可执行的指示。
五、受托方义务
我们作为受托方,将在适用范围内履行以下义务:
- 按照委托方合法、明确和合理的指示处理委托数据。
- 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委托数据安全。
- 对能够接触委托数据的人员进行必要授权、保密约束和安全管理。
- 在必要范围内协助委托方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查询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、撤回同意、注销和解释说明等请求。
- 在发生可能影响委托数据安全的事件时,依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通知委托方。
- 在服务终止或委托方依法要求时,按照平台能力和协议约定删除、返还或匿名化处理委托数据。
- 不擅自将委托数据用于广告营销、画像推荐、与本服务无关的训练或其他未授权目的。
六、转委托处理
为提供本服务,我们可能使用基础设施、云服务、对象存储、消息通知、模型服务、安全服务、日志服务、客户支持等供应商作为转委托处理方。我们会要求转委托处理方承担不低于本 DPA 的数据保护义务,并仅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范围内处理委托数据。
如法律法规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,我们会向委托方提供转委托处理方信息或变更通知。委托方如有合理异议,应及时与我们沟通;如无法达成一致,委托方可以停止使用受影响功能。
七、数据传输和存储位置
- 原则上,委托数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和处理。
- 如委托方主动配置跨境访问、跨境服务、境外模型、境外插件、境外消息渠道、境外回调地址或其他可能导致数据出境的功能,委托方应自行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数据出境合规义务。
- 我们将在平台能力范围内为委托方的数据出境合规、日志留存、权限控制、删除或导出请求提供必要协助。
八、安全措施
我们将结合数据性质、处理目的、风险等级和技术条件采取合理安全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:
- 账号身份认证、角色权限、空间隔离和最小必要授权。
- API 鉴权、令牌管理、回调签名、访问控制和异常调用限制。
- 传输加密、存储保护、备份恢复和数据删除机制。
- 操作日志、审计日志、运行日志、错误日志和链路追踪。
- 安全开发、漏洞修复、依赖治理、访问审批和人员保密要求。
- 安全事件监测、应急响应、风险告警和处置记录。
委托方也应对其自有系统、终端、账号、密钥、成员权限、回调服务、第三方插件和外部应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。
九、个人信息主体请求
如个人信息主体就委托数据提出查询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、撤回同意、注销、解释说明或其他权利请求:
- 委托方应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负责响应请求。
- 如我们直接收到与委托数据有关的请求,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我们会引导请求人联系委托方,或将请求转交委托方处理。
- 委托方需要我们协助定位、导出、删除或限制处理相关数据的,应提供明确的数据范围、处理指示和必要身份验证材料。
十、个人信息安全事件
如发生可能影响委托数据安全的事件,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及时采取措施,包括:
- 识别事件类型、影响范围、涉及数据类别和可能后果。
- 采取隔离、阻断、修复、撤销凭证、恢复备份、限制访问等补救措施。
- 保留必要日志、证据和处置记录。
- 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报告、通知和整改义务。
- 相互提供合理协助,降低事件影响和复发风险。
十一、审计与协助
在不影响平台安全、其他用户权益、商业秘密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,我们可通过安全说明、合规材料、产品文档、日志导出、接口记录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,向委托方提供与本 DPA 履行相关的合理信息。委托方提出审计或评估请求的,应提前说明范围、目的和依据,双方另行协商具体方式。
十二、数据删除、返还和留存
- 委托方可以通过平台功能删除项目、资源、文件、日志、知识库、数据库记录、智能体、应用或工作流等数据。
- 服务终止后,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、备份周期、审计要求和双方协议删除、返还或匿名化处理委托数据。
- 因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、争议解决、安全审计或备份恢复需要继续保存的数据,我们会在必要范围和期限内保存,并限制访问和用途。
十三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本 DPA 的订立、效力、履行、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 DPA 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四、联系我们
受托方:联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产品名称:联诚天枢AIOS平台
联系地址:昆明市盘龙区新兴路霖岚国际广场A座31楼/8楼
联系邮箱:service@licos.com.cn
如你对本 DPA 或委托数据处理事项有疑问、意见或请求,可以通过上述邮箱与我们联系。